客服热线:95547
过渡期如何挑选银行理财?
来源: 上海金融报 日期:2019/1/30

        2018年随着资管新规及一系列配套细则陆续出台,对包含银行理财在内的资管行业有何影响?资管新规过渡期内以及过渡期后,面对纷繁复杂的银行理财,投资者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根据资管新规及其配套细则,在过渡期内,市场上仍有少量预期收益率型的老产品。2020年后,所有理财产品都将转变为净值型,而净值型理财产品主要包含现金管理类产品(类货基)、半年以上定开产品和市值法估值的产品(类债基)。
        一、预期收益率型产品图1这款理财产品是以前的预期收益率型老产品,适合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客户收益=投资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天数)/365。例如,客户投资本金为10万元,产品期限为147天,且在产品到期日,如果实际年化收益率等于预期年化收益率4.35%,则应兑付客户收益为:100000×4.35%×147/365=1751.92元。这类产品的特点是简单直观,虽然银行在产品说明书里提示“预期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但从历史经验看,该类产品大多都能实现预期收益率。
        二、现金管理类产品净值型分为市值法计量和摊余成本计量。市值法计量的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有时会出现亏损,而在摊余成本法下,大多能实现正的、稳定的收益,波动较为稳定。当然,如果产品所投品种发生违约,也可能出现损失。
        图2这款每交易日开放申赎的产品是现金管理类产品,而且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类似于货币基金。假定产品认购期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费率为0%,个人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10000元,对应理财产品份额=10000/(1+0%)=10000份。在理财产品到期支付完相关税费后,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为1.015,则投资人理财收益=10000×(1.015-1)=150元人民币;投资人年化理财收益率=(1.015-1)×365/129=4.24%。最差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时可能损失部分本金。三、半年以上定开产品关于半年以上定开产品,投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债券,可采用摊余成本法,这将成为过渡期内资管产品转型的主力品种。基于客户期限偏好,定开期限将以半年和一年为主,一年以上期限客户接受度较低。
        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中通常会出现“业绩比较基准”的表述,其实,它是净值转型下产品收益的一个参考物,产品最终收益率可能高于或低于业绩比较基准。通俗地讲,“业绩比较基准”就是为理财产品设定一个想要达到又有可能达到的预期目标。好比我们参加一项考试,为自己设定98分的目标,最终成绩可能高于98分,也可能低于98分。此类产品如果实际收益率在扣除各项费用后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超额收益将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给客户。因此,与预期收益率相比,业绩比较基准不一定能实现给定的收益,而预期收益率基本能够实现,投资者一定要仔细辨别此类产品。
        图3是一款1年期定开产品。假设有一名投资者以初始净值在募集期认购该产品100万元,该笔申请在产品起息日(2019年1月21日)确认,客户申购所得份额为100万份。认购所得份额=认购金额÷初始净值=100万元÷1元/份=100  万份。假设产品运行至起息日后第一个确认日(2020年1月20  日)时,产品总净值为106万元,产品单位净值为1.0600,若该客户于2020年1月18日申请赎回全部理财份额,则确认日客户实际赎回总金额为:赎回金额=赎回份额×产品单位净值×(1-赎回费率)=100万份×1.0600=106万元。客户端总收益为6万元,折合年化收益率为6%。
        四、市值法估值的产品最后,介绍一下市值法估值的产品,如果投资者在2018年8月4日以500000元人民币申购一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净值为1.02元,则投资者申购份额为=500000/1.02=490196.08份。假定投资者于2018年12月16日全部赎回持有份额,由于持有期限大于30天但小于181天,赎回费率为0.4%。若此时理财计划单位份额净值为1.035元,投资者赎回总额为:490196.08×1.0350=507352.94元,赎回费用为:507352.94×0.4%=2029.41元,赎回金额为:507352.94-2029.41=505323.53元。此时投资者收益为5323.53元,投资收益率为1.06%。
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核实,风险自负!